乌鲁木齐小区底商占用门口空地,使用权到底归谁?

焦点乌鲁木齐站 2018-08-07 16: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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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一楼商店、饭馆在人行道和车辆停放位上露天占道经营,不仅形成小夜市,还公然打电话威胁停放车辆的车主”近日,山水华庭的小区业主在搜狐焦点业主论坛发布求助,正为小区底商门前空地使用权烦恼。

“小区一楼商店、饭馆在人行道和车辆停放位上露天占道经营,不仅形成小夜市,还公然打电话威胁停放车辆的车主”近日,山水华庭的小区业主在搜狐焦点业主论坛发布求助,正为小区底商门前空地使用权烦恼。

这位业主说,住宅楼一楼门面商铺在没有缴纳任何占道费的情况下,商店、饭馆在人行道和车辆停放位上露天占道经营,不仅形成小夜市,还公然打电话威胁停放车辆的车主,要求车主移车不要影响他们占道摆摊,威胁车主说如果不移,车辆被划后果自负。暂且不论该事件陈述是否属实,停放车辆是否真的存在安全问题,小区底商公用面积到底谁有权管理,谁有权使用?

一般小区商铺都或多或少门前都有一块空地,那目前这些空地到底谁在使用,使用权到底归谁?小编针对乌鲁木齐现况做了一个不完全调查,目前乌鲁木齐大部分小区底商门口空地都是设置道闸收费使用,部分小区底商门口空地还是对外开放使用的。那么小区底商外的空地,使用权到底归谁?目前小编听到两种声音,一种是小区商铺店主认为,这块空地就在商铺出入门口,使用权应该归商铺业主;而另外一种声音认为,小区底商外的空地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使用权也是全体业主来决定。但是,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信息才能判断。

那底商门前空地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呢?小编也查阅相关文件,小区商铺外的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是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

随后小编咨询了相关律师和相关部门,他们表示,如果商铺门前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

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小区底商外空地区域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编辑:晶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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