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乌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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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乌鲁木齐市房产圈坊间纷纷传播一条来自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
很多人由于对公积金的政策不是完全了解看到这个通知有点懵,朋友圈的也是各种解读,房小王理解为:
一、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以下项目计算取较低值 (1)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较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单身职工申请较高额度为70万元。 (2)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由管理部柜台人员测算】 (3)房屋总价的80%【商品房、集资(统)建房】 (4)房屋总价的70%【修建年代15年(含)以内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 (5)房屋总价的60%【修建年代15年以上30年(含30年)以下的二手房、拍卖房、房改房】 (6)工程预算价格的60%【建造、翻建、大修】
二、本次调整的变化:
1、重点是对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足24个月、想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群体进行了限制和调整,即新政前,只需要交够6个月住房公积金即可享受全额单职工较高额度70万元,家庭较高100万元贷款额度;新政实施后,按照缴存的时间来纳入缴存系数,累计缴存月度为6-11个月的,系数为0.5,也就是原有额度的50%,以此类推,缴存月度为12-23个月的,系数为0.7,也就是原有额度的70%,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的,系数为1,可全额贷款。
2、外地公积金客户在本市买房,新增加需提供开户至今的汇缴明细或24个月(以上)的汇缴明细。
3、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新增加要求“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新政将于5月23日起执行。
房小王认为,此次调整对于市场影响甚微,重点对于新缴纳客户和突击缴纳客户使用公积金做出了额度的限制,对于商贷转公积金用户的逾期次数做出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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