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九项措施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

焦点乌鲁木齐站 2018-08-18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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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贷款流程;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开发商须公示不拒绝不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目前,首府5部门将通过九项举措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

优化贷款流程、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开发商公示承诺书……

乌鲁木齐九项措施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优化贷款流程;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开发商须公示不拒绝不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目前,首府5部门将通过九项举措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

8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下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进一步支持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自住住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从优化贷款流程,压缩贷款审批时间、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严格履行承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以及定期开展集中整治等九个方面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负责人说,中心与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协议的商品房,职工在购房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再提供其他房产抵押,申请贷款时只需跑一趟,真正实现办理业务“最多跑一次”。但没有签订协议的,职工需要选择其他担保方式。为了方便缴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要求开发商必须与中心签订按揭贷款协议。

目前,乌鲁木齐市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自然人保证、公积金联保担保、开发商担保(按揭贷款)、其他房产抵押贷款等担保方式。用于抵押担保的房产必须是本市全款付清、有房产证,而且修建年代须在30年内的。产权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父母或者亲戚朋友的,抵押房产经过评估后进行抵押,之后才能完成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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